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全年接受申請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親臨(18歲以下申請者須由家長或監護人陪同)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填妥相關表格及出示以下文件的正本,並同時遞交影印本乙份:
- 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或澳門有權限實體發出超過90天(不考慮延期的時間)在澳門居留或逗留許可,連同有效的護照或身份證明文件;
- 學歷證明或最近期的學年/學期成績;
- 報讀初中教育者,必須遞交小學畢業證書或證明;報讀高中教育者,必須附上初中畢業證書或證明。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1樓
教育心理輔導及特殊教育中心(永寧)
澳門菜園路415號永寧廣場大廈3座,GF-1F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週五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自接收已填妥的申請表及完成遞交的文件起計4個工作日內聯絡家長,回覆到校辦理報名手續或與學校人員見面的時間,並予以跟進(於學校假期期間,如暑假、聖誕節、春節,以及學期末求助個案繁多時例外)。(服務承諾)
教育
非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