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全年接受申請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家長 / 學校人員可親臨或致電本中心與教育心理輔導及特殊教育中心人員反映學生的情況,中心人員會按實際需要安排相關專業人員與家長、學校人員及學生面談並提供建議。行使親權的家長 / 監護人帶同學生出席特殊教育專業諮詢時,需攜帶下列所需文件前往教育心理輔導及特殊教育中心:
- 諮詢及評估服務申請表(表格可於本中心索取或於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網頁下載);
- 學生及其父母/監護人之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 學生最近的手冊、書本、功課簿、試卷及成績表;
- 其他參考資料。
附註:從未入學者無需遞交上述第3項文件。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教育心理輔導及特殊教育中心(永寧)
澳門菜園路415號永寧廣場大廈3座,GF-1F
週一至週四 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 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求助日起計 10個工作日內電話回覆,確認將提供的服務,並於確認後翌日起計 5個工作日內回覆預約時間 (服務承諾)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領取服務結果:
行使親權的家長或監護人攜同身份證明文件親臨教育心理輔導及特殊教育中心領取專業諮詢報告(倘行使親權的家長或監護人未能親臨領取文件,可撰寫授權信授權他人領取)。
教育
非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