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全年接受申請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 申請可提交至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 需填妥“學生聲明/證明書申請表”的欄目。
- 可由學費援助、膳食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受益人本人或其監護人提交申請。
- 根據第24/2020號行政法規的規定,本局自2020年9月27日起,可發出和提供《學費援助、膳食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聲明書》的電子證明。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地址: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1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四 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 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網上辦理:
https://www.publicservice.gov.mo/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自接收已填妥的申請表及須遞交的文件翌日起計2個工作日內發出。(服務承諾)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853) 8397 2512
領取的人士可以是受益人本人或其監護人,並於領取時出示受益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或副本,以及代領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教育
非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