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圖書館流通服務

圖書資料借閱服務手續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時限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外借規則

  1. 凡已申辦澳門公共圖書館讀者證人士,均可在澳門公共圖書館借閱圖書,另可於澳門中央圖書館、何東圖書館、沙梨頭圖書館、青洲圖書館、氹仔圖書館、紀念孫中山公園黃營均圖書館、白鴿巢公園黃營均圖書館、黑沙環公園黃營均圖書館、黑沙環公園黃營均兒童圖書館、何賢公園圖書館、下環圖書館及石排灣圖書館外借影音資料。
  2. 讀者需親臨圖書館以有效讀者證件辦理外借手續。
  3. 外借圖書或影音資料以五項為限,借期由借出日起計十五天。外借期屆滿前,可親臨圖書館或透過網上個人帳戶續借一次。
  4. 辦理外借手續時請檢查所借圖書資料是否完整無損,如發現缺損,應向館員聲明。
  5. 古籍、特藏資料、參考工具書及未編目的圖書資料不得外借。
  6. 本館若有臨時需要,可隨時向借閱者收回所借的圖書資料。

續借規則

  1. 凡圖書資料在借期屆滿前均可續借一次,借期十五天,由辦理續借手續當日起計。
  2. 下列情況,不能辦理續借:
    1.   需要續借的圖書資料已逾期。
    2.   第二次續借。
    3.   未繳清借閱記錄內的積存罰款。
    4.   圖書資料已損毀,需要修補。
    5.   圖書資料已被其他讀者預約。
    6.   本館有臨時需要的圖書資料。
  3. 請在圖書到期歸還前最少兩天辦理網上續借手續,以免續借不成功時,仍可親臨圖書館辦理續借或歸還圖書的手續。

歸還規則

  1. 本館現已提供跨館還書服務,讀者可到澳門公共圖書館轄下各館歸還圖書及影音資料。
  2. 每項圖書資料逾期每天罰款澳門幣一元。
  3. 需歸還的圖書資料切勿自行將其上架或隨意放置。
  4. 遺失圖書資料,需照價賠償;若已逾期,還須繳付逾期罰款。
  5. 損毀圖書資料,需照價賠償;若已逾期,還須繳付逾期罰款。圖書資料屬公共財產,本館須收回處理。
  6. 不歸還圖書資料或不繳付逾期罰款者,暫停借閱權。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可於文化局 – 公共圖書館管理廳轄下澳門公共圖書館辦理。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外借圖書資料:2.5分鐘
續借圖書資料:2.5分鐘
歸還圖書資料:2.5分鐘
報失圖書資料:5分鐘


相關規範或要求

若需外借庫存圖書資料,請先親臨圖書館或透過網上個人帳戶辦理預約手續,待圖書資料送抵提取館別後再行辦理外借手續。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親臨澳門公共圖書館澳門公共圖書館領取


資料提供:文化局(IC)

最後更新時間:2022-01-04 09:16

文化 文化活動

此頁面有問題嗎?

幫助我們改進GOV.MO

* 必填項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