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根據經第42/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十一月三日第48/98/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有關申請應在事實發生日起90日內向旅遊局提出。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已填妥的更改旅行社持牌公司組織章程表格【AV格式307】(表格可於旅遊局網站下載,或親臨旅遊局/政府綜合服務大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索取)。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旅遊局總部 (設有無障礙詢問櫃檯)
地址: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18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由市政署代收申請表及相關文件)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由市政署代收申請表及相關文件)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費用:免費
牌照預約辦理服務
領取服務結果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 親臨領取
- 經旅遊局網上平台自行下載及列印電子准照 (適用於已開通旅遊局 “牌照事務” 電子帳戶或一戶通的用戶)
創業及營商
牌照/准照(場所及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