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 已填妥的申請表格【GT格式401】 (表格可於旅遊局網站下載,或親臨旅遊局/政府綜合服務大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索取)。
- 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正面及反面影印在同一版,須出示正本核對)。
- 由權限當局發出之證件遺失聲明書的影印本 (須出示正本核對)。
- 載有申請人現居地址的文件影印本 (如水費單或電費單)。
- 1½寸近照 (彩色正面免冠近照/彩色數碼相片檔案) 或即場拍攝數碼照片。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旅遊局總部 (設有無障礙詢問櫃檯)
地址: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18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 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 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由市政署代收申請表及相關文件)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五: 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由市政署代收申請表及相關文件)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五: 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 首次補發費用: 200.00澳門元 (另加10%印花稅)。
- 其後各次之補發費用: 500.00澳門元 (另加10%印花稅)。
服務地點
- 旅遊局總部 – 可以現金、支票或銀行本票繳費 (票據抬頭為 “旅遊基金”);又或可透過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聚合支付平台(“政付通”)或澳門通卡支付。
-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 可以現金、支票或銀行本票繳費 (票據抬頭為 “市政署”),又或可透過“政付通”支付平台或澳門通卡支付。
註:“政付通”支付平台接受的支付方式包括:借/貸記卡(VISA、MasterCard、銀聯卡)及掃碼支付方式(有關「政付通」支付平台的支付工具可參閱https://www.dsf.gov.mo/tax/ePaymentList.aspx)。
付款須知
根據第22/2008號行政法規,
- 每次支付只能使用上述支付工具中的其中一種;
- 支票及銀行本票標示金額應與須支付之費用金額相符;
- 支票簽發日期不得早於支付日期三日;
- 支付金額等同或超過50,000.00澳門元,其必須為保付支票。
審批所需時間
補發導遊工作證:收到申請及齊備必需文件翌日起計15個工作日內。(服務承諾)
牌照預約辦理服務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請透過旅遊局網站網上導遊工作證辦理系統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親臨領取
就業
人員資格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