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 已填妥的申請表格【T/CG格式501】(表格可於旅遊局網站下載,或親臨旅遊局/政府綜合服務大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索取),申請必須由有關之旅行社提出。
註:申請表格須由有關旅行社持牌公司的合法代表或旅行社技術主管簽署,並蓋上旅行社印章。同時,須附上簽署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正面及反面影印在同一版)。 - 見習導遊的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正面及反面影印在同一版,須出示正本核對)。
- 載有見習導遊現居地址的文件影印本 (如水費單或電費單)。
- 倘有的其他與申請事項有關之文件或資料。
- 須出示見習導遊工作證正本。
- 倘更新資料引致更換見習導遊作證,申請人可遞交1½寸近照(彩色正面免冠近照/彩色數碼相片檔案)或即場拍攝數碼照片。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旅遊局總部 (設有無障礙詢問櫃檯)
地址: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18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 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 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由市政署代收申請表及相關文件)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五: 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由市政署代收申請表及相關文件)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五: 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費用: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更新工作證資料:收到申請及齊備必需文件翌日起計15個工作日內。(服務承諾)
牌照預約辦理服務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請透過旅遊局網站網上導遊工作證辦理系統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親臨領取
就業
人員資格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