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社會福利

回內地定居計劃

服務簡介

服務內容

年滿65歲及長期無工作能力的社工局援助金受益人,得選擇返回內地生活,並繼續收取社會工作局所發放的經濟援助。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年滿65歲或長期無工作能力且最近5年內未中斷領取社工局援助金的受益人。

服務結果

可選擇返回內地生活,並繼續收取社會工作局所發放的經濟援助。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社會工作局 – 家庭及社區服務廳屬下各區社會工作中心

 

中南區(沙梨頭)社會工作中心
地址:澳門提督馬路23-A號朗悅居1樓
電話:(853) 2858 0981

 

北區(台山)社會工作中心
地址:澳門台山新街1至15號利達新邨第二期2樓
電話:(853) 2859 6457

 

西北區(青洲)社會工作中心
地址:澳門蓮花廣場青洲坊大廈第一座2樓A
電話:(853) 2822 5744

 

氹仔及路環社會工作中心
地址:路環和諧大馬路20號居雅大廈地下
電話:(853) 2882 5077 /  (853) 2882 5301

 

氹仔及路環社會工作中心(氹仔分站)
地址:澳門氹仔地堡街泉福新邨第二期第五座地下AI
電話:(853) 2882 7285


資料提供:社會工作局(IAS)

最後更新時間:2022-04-06 10:30

社會保障 社會福利

此頁面有問題嗎?

幫助我們改進GOV.MO

* 必填項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