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 對公共部門或公共實體提供之服務:根據 2003年 8月第26/2003號行政法規第二條及第五條的規定,審查應聘人 / 被任用人的高等教育學歷屬有關典試委員會、任用人員或建議任用人員的公共部門或公共實體的職權,而有關單位可要求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就高等教育學歷審查發表意見。
- 對市民提供之服務 :解答市民對高等教育學歷的疑問及有關學歷審查的問題,並協助市民瞭解各地高等院校的認可情況。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 對公共部門或公共實體提供之服務:需查詢學歷審查相關問題的公共部門或公共實體。
- 對市民提供之服務 :需查詢學歷審查相關問題的市民。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通訊地址: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
電話:(853)8396 9300 / 8396 9397
傳真:(853)2871 1294
電郵:webmaster@dsedj.gov.mo (請查詢者提供姓名及電話,以便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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