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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保障

養老金之申請

服務簡介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1. 社會保障基金的受益人若符合下列要件,可向社會保障基金申請養老金
    1. 年滿 65歲;
    2. 在澳門通常居住最少 7年;
    3. 已供款至少 60個月。
  2. 社會保障基金的受益人若符合下列要件,可向社會保障基金申請提前獲發養老金
    1. 年滿 60歲;
    2. 在澳門通常居住最少 7年;
    3. 已供款至少 60個月。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社會保障基金 – 基金發放處

服務辦理地點 : 詳細地址

電話:(853)2853 2850

查詢熱線:(853)2823 8238(24小時)

傳真:(853)2853 2840

電郵:at@fss.gov.mo

網址:http://www.fss.gov.mo


資料提供:社會保障基金(FSS)

最後更新時間:2022-11-29 16:32

社會保障 退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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