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 具醫生證明處於患病的情況;
- 在患病期開始的季度前的12個月中,向社會保障制度供款至少9個月;例如:2022年2月(即2022年第一個季度)開始患病,則申請人須在 2021年 1月至 12月期間,向社會保障制度供款至少9個月;
- 在患病期間並無從事任何有報酬的工作。
服務結果
向合資格申請者發放疾病津貼,自患病之翌日起計算:
- 住院津貼:每日150澳門元(每年發放最多 180日);
- 非住院津貼:每日114澳門元(每年發放最多 30日)。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社會保障基金
服務辦理地點 : 詳細地址
電話:(853)2853 2850
查詢熱線:(853)2823 8238(24小時)
傳真: (853) 2853 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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