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 申請人可透過“一戶通”帳戶登入以下電子渠道辦理:
1.1. “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或
1.2. “一戶通”網上平台 (https://www.mo.gov.mo/home);或
1.3. 社保基金網頁“網上服務”。 (https://www.fss.gov.mo/zh-hant/eservice) - 自助服務機:
申請人可憑智能澳門居民身份證,透過自助服務機辦理。 - 申請人可親臨或由他人代交以下文件至社保基金各服務點辦理:
- 任意性制度供款申請表(DC12格式)(填表樣本);(可於社保基金各服務點索取或於社保基金網頁下載)
- 出示申請人的澳門居民身份證正本。(如由他人代交,則可出示申請人的澳門居民身份證影印本)
- 申請人可透過以下方式將上述文件發送至社保基金辦理:
- 郵寄:社會保障基金(地址:澳門宋玉生廣場 249 – 263號中土大廈 18樓)。
- 傳真:(853)8599 7728。
- 電郵:at@fss.gov.mo。
*如屬社會工作局一般援助金受益人,由於在其領取援助金期間所承擔的供款金額可由社會工作局補助,故須將任意性制度供款申請表(DC12 格式)遞交至社會工作局。
**如申請人為無行為能力人士,請參閱為無行為能力人士代理申請手續。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 社保基金各服務點
-社會保障基金望德堂區辦事處
地址:澳門馬忌士街2-6號
辦公時間:
周一至周四,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周五,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社會保障事務)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1樓P區
辦公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照常辦公)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社會保障事務)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G區
辦公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不休息) - 自助服務機
設定地點及開放時間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s://www.dsi.gov.mo/eservice/zh/muti-kiosk-service.jsp
費用
- 申請費用:免費
- 供款金額:按行政長官批示訂定,自2017年1月1日起,供款金額為每月90澳門元。
備註/申請須知
- 屬舊制度受益人(在2011年1月1日前已登錄),在符合申領養老金的供款要件(供款至少60個月)後/在開始領取養老金後,如沒有工作且選擇繼續繳納任意性制度供款,養老金的金額不會因此而進行調整,但可繼續享受其他社會保障給付的保障;而在開始領取養老金後,養老金與疾病津貼的給付依法不得互相重疊,但受益人仍可選擇較有利的給付發放。
- 屬新制度受益人(在2011年1月1日或之後才登錄),養老金金額以實際供款月數除以360按比例計算,在開始領取養老金後,如沒有工作且選擇繼續繳納任意性制度供款,可於每年四月對養老金的金額進行調整,直至供款滿360個月為止。同時,繼續供款可繼續享受其他社會保障給付的保障;在此情況下,養老金與疾病津貼的給付依法不得互相重疊,但受益人仍可選擇較有利的給付發放。
- 通知方式:
-經“一戶通”辦理:以“一戶通”手機推送通知,亦可在“一戶通”內點選“我的”,在“我的辦事”查看辦理進度。
-經其他方式辦理:以公函 / 短信通知。 - 若已辦理銀行自動轉帳繳納供款的受益人,將於供款月(1、4、7、10月)之最後一個工作天經相關的銀行自動扣除供款。
- 繳納任意性制度供款的行政手續指南:
https://www.fss.gov.mo/zh-hant/social/social-guide?id=17#FSS000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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