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供款按季度繳納,一月、四月、七月及十月繳納前一季度之供款,由受益人自行繳納全份供款。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受益人可以其澳門居民身份證編號或受益人編號及電子憑單編號,透過以下方式繳納供款:
- 申請人可透過“一戶通”帳戶登入以下電子渠道辦理:
1.1. “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或
1.2. “一戶通”網上平台 (https://www.mo.gov.mo/home);或
1.3. 社保基金網頁“網上服務”。 (https://www.fss.gov.mo/zh-hant/eservice) - 指定銀行
– 銀行名單及繳納方式請參閱電子化供款渠道專題網頁; - 自助服務機
– 「政付通」電子支付平台接受的支付工具繳款;
– 以澳門通卡拍卡繳款。 - 市政署轄下指定的市民服務中心及分站(繳納方式)
- 社保基金各服務點(繳納方式)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 社保基金各服務點
-社會保障基金望德堂區辦事處
地址:澳門馬忌士街2-6號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社會保障事務)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1樓P區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不休息)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社會保障事務)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G區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不休息) - 市政署轄下指定的市民服務中心及分站
辦公時間可參閱以下網頁:
http://www.fss.gov.mo/uploads/media/dc/payment_channels_of_iam.pdf - 指定銀行
http://www.fss.gov.mo/zh-hant/sites/epayment/id/29 - 自助服務機
設置地點及開放時間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s://www.dsi.gov.mo/eservice/zh/muti-kiosk-service.jsp
費用
供款金額:按行政長官批示訂定,自2017年1月1日起,供款金額為每月90澳門元。
備註/申請須知
- 受益人如選擇以受益人編號及電子憑單編號繳款,有關編號可於供款月內透過“一戶通”帳戶登入本基金“網上服務”平台取得。
- 如要辦理自動轉帳服務,需於供款月前到相關的銀行辦理;倘於供款月內才辦理手續,自動轉帳之生效日期將由緊接之下一個供款季度開始。
- 除自動轉帳服務將於供款月(1、4、7、10月)之最後一個工作天經相關的銀行自動扣除供款外,使用網上銀行繳納供款之人士請留意各銀行相關服務的截數期限,以免逾期供款。
- 逾期繳納供款
不在法定期限內繳納供款不得補交,但屬下列情況除外:- 在相關法定期限屆滿後兩個月內,加上遲延利息進行繳納,其每月利率為所欠供款總額的百分之三,不足一個月亦按一個月計算,倘所計算的利息金額少於50澳門元,則按50澳門元徵收(須於社會保障基金各服務點繳納);
- 屬於經由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接納的不可抗力情況。
相關規範或要求
受益人如有收取社會工作局的一般援助金,其收取該援助金期間所承擔的供款金額可由社會工作局補助,為此受益人須向社會工作局作出申請。
社會保障
退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