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供款按季度繳納,一月、四月、七月及十月繳納前一季度之供款,由所屬部門在給付報酬中扣除並繳交予本基金。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 社會保障基金望德堂區辦事處
地址:澳門馬忌士街2-6號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社會保障事務)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1樓P區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不休息) -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社會保障事務)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G區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不休息)
費用
供款金額:按行政長官批示訂定,自2017年1月1日起,供款金額為每月90澳門元。
備註/申請須知
- 逾期繳納供款
不在法定期限內繳納供款不得補交,但屬下列情況除外:- 在相關法定期限屆滿後2個月內,加上遲延利息進行繳納,其每月利率為所欠供款總額的百分之三,不足一個月亦按一個月計算,倘所計算的利息金額少於50澳門元,則按50澳門元徵收;
- 屬於經由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接納的不可抗力情況。
- 查詢個人供款資料之途徑:
社會保障
退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