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提出獲得2024年度款項權利的時效為3年,即有關權利將於2027年12月31日屆滿,逾期則失效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 可透過登入“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網上平台辦理;
- 如有需要,帳戶擁有人亦可親身或由他人代交以下文件,表格可於社保基金各服務點索取或於社保基金網頁下載:
- 聲明異議(RP-02);(填表樣本)
- 澳門居民身份證影印本;
- 居內地證明文件,可選擇遞交:
- 由內地民政部門、居委會、村委會或院舍發出的居住證明正本,須使用機構信箋 (內容包括:簽發機構的全名、地址及電話、帳戶擁有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居內地的時段及內地住址,並有機構蓋章及簽發日期)(居住證明範本);或
- 填寫聲明異議(RP-02)中的居內地聲明,須提供兩名18歲或以上澳門居民作證人(證人必須簽署作證),並提交證人的澳門居民身份證影印本。
*如帳戶擁有人為無行為能力人士,請參閱無行為能力的帳戶擁有人聲明異議手續。
*如帳戶擁有人去世,請參閱由親屬或繼承人代為提出聲明異議手續。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或由他人代交
- 社會保障基金望德堂區辦事處
地址:澳門馬忌士街2-6號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社會保障事務)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1樓P區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中午照常辦公) -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社會保障事務)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G區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中午照常辦公) - 市政署轄下各市民服務中心 [詳細地址]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聲明人交齊所需文件的翌日起計,25個工作日內回覆審批結果。(服務承諾)
備註:
- 倘因個案特殊而未能按時完成,則在遞交申請表的翌日起計15個工作日內通知聲明人。
- 線下申請:以公函通知結果;線上申請:以一戶通推送或公函通知結果。
備註/申請須知
對2024年度的分配款項名單提出聲明異議,須遞交 2023年期間的證明文件。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 可前往服務點、瀏覽社會保障基金網頁或致電(853)2853 2850查詢
- 登入“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中的“我的辦事“。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 公函
- 倘使用“一戶通”辦理,會收到由“一戶通”發出的提示信息。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或遞交的文件: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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