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提出獲得2024年度款項權利的時效為3年,即有關權利將於2027年12月31日屆滿,逾期則失效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帳戶擁有人可親身或由他人代交以下文件,表格可於社保基金各服務點索取或於社保基金網頁下載:
- 聲明異議(RP);(填表樣本)
- 澳門居民身份證影印本;
- 填寫聲明書(C/5)(填表樣本),詳述患者在內地生活、接受治療的情況,以及由誰人照顧等資料;
- 由內地醫院發出2023年的患病證明及需接受何種治療的醫院證明,須註明患者姓名、患病名稱、患病時段(年/月/日)以及疾病的嚴重程度(需註明該疾病對患者是否構成行動不便或須家人照顧)(患病證明範本);
- 由內地民政部門、居委會、村委會或院舍發出的居住證明正本,須使用機構信箋 (內容包括:簽發機構的全名、地址及電話、帳戶擁有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居內地的時段及內地住址,並有機構蓋章及簽發日期)(居住證明範本);如無法提供居住證明,須提供兩名18歲或以上澳門居民作證人(證人必須簽署作證),並提交證人的澳門居民身份證影印本。
*如帳戶擁有人為無行為能力人士,請參閱無行為能力的帳戶擁有人聲明異議手續。
*如帳戶擁有人去世,請參閱由親屬或繼承人代為提出聲明異議手續。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或由他人代交
- 社會保障基金望德堂區辦事處
地址:澳門馬忌士街2-6號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社會保障事務)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1樓P區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中午照常辦公) -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社會保障事務)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G區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中午照常辦公) - 市政署轄下各市民服務中心 [詳細地址]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視乎個案情況而定
備註/申請須知
對2024年度的分配款項名單提出聲明異議,須遞交 2023年期間的證明文件。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可前往服務點、瀏覽社會保障基金網頁或致電(853)2853 2850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公函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或遞交的文件: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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