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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強制央積金的聲明異議

身處澳門特別行政區至少有183日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個人帳戶擁有人提出獲得2024年度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款項權利的時效為3年,即有關權利將於2027年12月31日屆滿,逾期則失效。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帳戶擁有人可親身或由他人代交以下文件,表格可於社會保障基金各服務點索取或於社會保障基金網頁下載:

  1. 聲明異議表格(RP)(填表樣本)
  2. 澳門居民身份證影印本;
  3. 填寫聲明書(C/9)(填表樣本),詳述2023年在澳門的居住時段、生活及工作的情況,並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

*如帳戶擁有人為無行為能力人士,請參閱無行為能力的帳戶擁有人聲明異議手續
*如帳戶擁有人於款項分配當年去世,請參閱由親屬或繼承人代為提出聲明異議手續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1. 社會保障基金望德堂區辦事處
    地址:澳門馬忌士街2-6號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2.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社會保障事務)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1樓P區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中午照常辦公)
  3.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社會保障事務)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G區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中午照常辦公)
  4. 市政署轄下各市民服務中心
    •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三盞燈綜合大樓)
      地址:澳門三盞燈5及7號三盞燈綜合大樓3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中午照常辦公)
    •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
      地址: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6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帳戶擁有人交齊所需文件的翌日起計,25個工作日內社會保障基金會透過公函回覆審批結果。(服務承諾)

註:倘因個案特殊而未能按時完成,則在遞交申請表的翌日起計15個工作日內通知帳戶擁有人。


備註/申請須知

對2024年度的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款項名單提出聲明異議,帳戶擁有人須遞交 2023年期間的證明文件。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1. 登入社會保障基金網頁內的"網上服務"查閱
  2. 電話:(853) 2853 2850
  3. 親臨社會保障基金服務點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以郵寄公函通知


資料提供:社會保障基金(FSS)

最後更新時間:2025-04-24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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