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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僱事務

繳納外地僱員聘用費

服務簡介

根據《聘用外地僱員法》的規定,僱主須就每名實際受聘的外地僱員繳納聘用費。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1. 繳納外地僱員聘用費
    凡僱用外地僱員之僱主,須按季度繳納聘用費。
  2. 補交外地僱員聘用費
    在法定繳納期限屆滿後,逾期繳納聘用費的僱主。
  3. 電子申報服務 – 繳納外地僱員聘用費
    使用電子化方式(包括:“商社通”及社會保障基金“電子申報服務”)申報僱員任職情況,並僱用外地僱員之僱主。

服務結果

繳納外地僱員聘用費。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社會保障基金 – 供款事務處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1. 社會保障基金望德堂區辦事處
    地址:澳門馬忌士街2-6號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2.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社會保障事務)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1樓P區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中午照常辦公)
  3.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社會保障事務)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G區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中午照常辦公)

電話:(853) 2853 2850

24小時語音熱線:(853) 2823 8238

傳真:(853) 2853 2840

電郵:at@fss.gov.mo

網址:http://www.fss.gov.mo

透過社會保障基金網頁內的“網上服務”查詢應繳外地僱員聘用費僱員數目:https://www.fss.gov.mo/zh-hant/eservice/s4


資料提供:社會保障基金(FSS)

最後更新時間:2025-04-14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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