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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強制央積金的提款申請

未滿六十五歲的帳戶擁有人,因配偶、任一親等的直系血親或姻親的嚴重傷病而需負擔龐大的醫療開支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帳戶擁有人每年只可提取一次其個人帳戶內全部或部分款項。提取金額上限為該帳戶擁有人有權獲得的鼓勵性基本款項及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款項。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帳戶擁有人可親身或由他人代交以下文件,表格可於社保基金各服務點索取或於社保基金網頁下載:

  1. 提取款項申請表 L1;(填表樣本
  2. 澳門居民身份證影印本;
  3. 患者的身份證影印本;
  4. 患者由當地認可的醫療單位發出的患病證明(需顯示申請日前十二個月內的患病情況,包括疾病名稱、嚴重程度、接受治療的期間及情況,倘屬下列疾病,則患病證明須同時顯示相關資料。)
    1. 惡性腫瘤:患病證明須顯示患者申請日前十二個月內是否曾接受或預計需接受抗癌治療,是否已轉移或擴散至其他部位,是否屬晚期腫瘤。
    2. 中風:患病證明須顯示患者最近一次中風的日期,患者是否因中風而導致永久喪失工作能力。
  5. 患者因嚴重傷病須負擔龐大醫療開支的證明文件:
    1. C/11聲明書(由患者填寫並簽署。倘申請人為患者親屬,則須同時於聲明書內簽署。)(填表樣本
    2. 申請日前十二個月內已支付的醫療開支或預計的醫療開支的證明文件,如收據或報價單等。
  6.  帳戶擁有人與患者的有效關係證明文件;
  7.  帳戶擁有人的澳門元銀行帳戶影印本;
  8. 如提取款項涉及供款子帳戶或保留子帳戶內的結餘,則須同時遞交表格L1-附表;(填表樣本
  9.  如帳戶擁有人為無行為能力人士,請參閱無行為能力的帳戶擁有人提取款項手續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或由他人代交

  1. 社會保障基金望德堂區辦事處
    地址:澳門馬忌士街2-6號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2.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社會保障事務)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1樓P區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中午照常辦公)
  3.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社會保障事務)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G區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中午照常辦公)
  4. 市政署轄下各市民服務中心  [詳細地址]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視乎個案情況而定


備註/申請須知

接受社會保障基金轉帳的銀行包括:

中國銀行 中國建設銀行 澳門國際銀行
中國工商銀行 廣發銀行 匯業銀行
澳門商業銀行 立橋銀行 香港上海匯豐銀行
大豐銀行 華僑銀行澳門
大西洋銀行 澳門華人銀行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可前往服務點或致電(853)2853 2850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可選擇接收公函或流動短訊 (倘申請不獲批准,則同時以公函通知)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或遞交的文件:


資料提供:社會保障基金(FSS)

最後更新時間:2023-12-29 16:48

社會保障 退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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