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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類別工程

申請發出工程准照


如何辦理

服務對象與申請資格

工程的關係人

申請方式

  • 前往土地工務局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 申請書(U011C)(L1)
    1. 如申請人為自然人,簽名須與身份證明文件式樣相同及須出示正本作核對;
    2. 如申請人為法人,須填寫「法人代表聲明書」(O015);
  2. 指導工程技術員的責任書(U019C);
  3. 倘為高度為P級以上的樓宇或設有地庫層的樓宇的建築類工程、或基建設施的工程,遞交監察工程技術員的責任聲明書(U071C);
  4. 實施工程的責任書(U020C);
  5. 升降機類設備安裝單位/商號聲明書;
  6. 工作意外及職業病保險文件(俗稱勞工保險)正本或影印本;
  7. 通知工程計劃已被核准的公函影印本;
  8. 除私家地情況外,倘屬建築或擴建工程,遞交最新的土地批給合同影印本或相關土地利用期續期的證明文件;
  9. 除私家地情況外,倘屬建築或擴建工程,土地承批人須聲明其公司股份累計移轉不超過百分之五十及不存有不可廢止授權書或複授權書(U064C);
  10. 倘為建築類工程或改造土地地形工程時須遞交:
    1. 實地放點報告;
    2. 周邊建築物和基建設施報告;
  11. 若於工程期間需臨時佔用周邊行人道,須遞交市政署發出「公共街道臨時佔用准照-圍板及排柵」正本或影印本;
  12. 當由於工程開展而導致需砍伐樹木時,須遞交市政署發出許可砍伐樹木的證明文件或影印本。

必須出示文件:

  1. 倘在土地工務局核對相似筆跡,須出示相關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2. 除土地批給合同影印本外,在土地工務局核對文件影印本時,須出示相關正本。

其他有利文件:

  1. 符合慈善團體、公益法人、宗教信仰團體或公用事業機構豁免稅項條件者,必須遞交能證明其合法成立的證明文件。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地址:

土地工務局

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三號地下接待櫃檯

辦理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下午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 建築、復建及擴建工程,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或不足 1 平方米:澳門元 12元;
  • 拆卸工程,按拆卸建築面積每平方米或不足 1 平方米:澳門元 5 元;
  • 圍牆/圍板工程,按每米或不足 1 米:澳門元 5 元;
  • 平整工程,按每平方米或不足 1 平方米:澳門元 5 元;
  • 更改或探土工程,每 60 天或不足 60 天:澳門元 2,400 元;
  • 地基及/或結構的部分准照:澳門元 1,200 元及加上按建築面計算的費用;
  • 建築、復建、擴建或拆卸工程准照之修改:澳門元1,200 元及倘涉及面積之改動時,需加上按建築面積(或拆卸建築面積)計算的費用;
  • 合法化工程為平常稅項之三倍;
  • 屬於慈善團體、公益法人、宗教信仰團體或公用事業機構所進行的工程、豁免繳付費用(不包括指導、監察或實施工程的費用);
  • 加固、保養及維修工程,以及獲豁免發給准照的工程,豁免繳付費用;
  • 簽署每項指導、監察或實施工程:澳門元1,200元。

繳費說明:

  • 可以現金、信用卡、借記卡、澳門通、MPay、銀聯閃付、銀聯雲閃付、澳門中銀手機銀行、豐付寶、廣發移動支付、國際付、工銀e支付、UePay澳門錢包、支付寶、微信支付、支票或本票支付,批准後繳交;
  • 按照第22/2008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使用支票作為支付工具時,有關簽發日期不得早於支付日期三日。再者,其金額等同或超過澳門元5萬元者,必須附同該銀行的付款保證(或必須以本票繳付);
  • 可使用中國銀行/中國銀行信用卡機構或大西洋銀行發出的信用卡/借記卡,付款總金額必需相等/少於澳門元10萬元。每次以信用卡/借記卡繳費僅可使用一張信用卡繳付全數。於每年的最後七個工作日內不接受信用卡/借記卡繳款。

註:
澳門通、銀聯閃付、銀聯雲閃付之付款上限為澳門元1,000元 ;
MPay之付款上限為澳門元20,000元。


審批所需時間

約15個工作日


備註/申請須知

  • 土地工務局於考慮工程准照之期限時,將以申請期限及遞交保險單期限兩者中,取其較短者為之,且不超過倘有批地合同的利用期;
  • 編寫頁碼規則:由申請表起,順序以阿拉伯數目字連續編寫;
  • 倘為高度為P級以上的樓宇或設有地庫層的樓宇的建築類工程、或基建設施的工程,須遞交監察工程技術員的責任書;土地工務局亦可基於工程之性質考量要求遞交上述責任書;
  • 倘若包括升降機類設備計劃時,則須另外遞交升降機類設備安裝單位/商號聲明書;
  • 除私家地情況除外,倘屬建築或擴建工程,須附上最新的土地批給合同副本。如未能遞交,請另外說明原因;
  • 除私家地情況外,倘屬建築或擴建工程,土地承批人須聲明其公司股份累計移轉不超過百分之五十及不存有不可廢止授權書或複授權書;
  • 倘為建築類工程或改造土地地形工程時須遞交實地放點報告及周邊建築物和基建設施報告;
  • 若工程需臨時佔用周邊行人道,於申請發出工程准照時,申請人士須遞交由市政署發出「公共街道臨時佔用准照-圍板及排柵」正本或副本;而倘若工程涉及影響公共交通,則須向交通事務局申請「臨時交通措施」;
  • 當由於工程開展而導致需砍伐樹木時,須遞交市政署發出許可砍伐樹木的證明文件;
  • 於遞交申請時可一併遞交動工通知聲明書(U070C),亦可於獲發工程准照的三十天內,於動工前至少五日遞交上述聲明書;並在工程記錄簿內作動工的相關記錄,倘有之監察工程技術員亦須簽署工程記錄簿;
  • 於工程開展後, 須每兩個月編製一份工程報表, 並最遲於有關期間屆滿後第十日透過S2-工程報表提交書(U076C)送交土地工務局, 最後一份報表須於申請竣工檢驗前提交。

相關規範或要求

  • 除私家地情況除外,倘屬建築或擴建工程,須附上最新的土地批給合同副本。如未能遞交,請另外說明原因。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 透過土地工務局收據上的網上查詢編號 / 查詢密碼及收據編號,可以在土地工務局網頁查悉相應申請的進度狀況。
  • 透過土地工務局提供的收據編號及查詢密碼,可致電85903800經「私人工程計劃申請進度查詢」的語音系統查悉相關申請的進度狀況。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 單掛號方式郵寄
  • 電話短訊通知領取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的文件:

  • 收據
  • 公司蓋章或個人身份證明文件。

表格下載

U011C(L1)U019CU020CU064CO015, U071C, U070C, U076C


資料提供:土地工務局(DSSCU)

最後更新時間:2023-10-27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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