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服務對象與申請資格
業權人、土地承批人、或其受權人
申請方式
前往土地工務局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 申請表 (O013);
- 如簽署人為自然人,可在土地工務局核對簽名,或經由公證員認證。
- 如簽署人為法人,須填寫「法人代表聲明書」(O015),可在土地工務局核對簽名,或經由公證員認證。
- 申請人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如申請人為法人,法人代表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有效的法人成立文件的副本。
- 物業登記局發出的有效物業登記證明,又或對有關地塊或地段的所有權證明文件。
- 如申請人為受權人,應附同授權書。
- 授權書上簽署人的筆跡應由公證員認證,並證明其在此行為中的身份。
必須出示文件:
- 倘在土地工務局核對簽名,須出示相關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 所有擬提交的證明文件的正本。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地址:
土地工務局
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三號地下接待櫃檯
辦理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下午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 印花稅;
- 每一版:澳門元5.00 元。
- 每一份複印文件,加收:澳門元10.00元。
- 備註;
- 慈善機構及行政公益法人均可免繳稅項;
- 行政公益法人、教育機構、教區及神職團體均可免繳印花稅;
- 須遞交相關證明以豁免繳付上述費用(或稅項)。
繳費說明:
- 可以現金、信用卡、借記卡、澳門通、MPay、銀聯閃付、銀聯雲閃付、澳門中銀手機銀行、豐付寶、廣發移動支付、國際付、工銀e支付、UePay澳門錢包、支付寶、微信支付、支票或本票支付,批准後繳交;
- 按照第22/2008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使用支票作為支付工具時,有關簽發日期不得早於支付日期三日。再者,其金額等同或超過澳門元5萬元者,必須附同該銀行的付款保證(或必須以本票繳付);
- 可使用中國銀行/中國銀行信用卡機構或大西洋銀行發出的信用卡/借記卡,付款總金額必需相等/少於澳門元10萬元。每次以信用卡/借記卡繳費僅可使用一張信用卡繳付全數。於每年的最後七個工作日內不接受信用卡/借記卡繳款。
註:
澳門通、銀聯閃付、銀聯雲閃付之付款上限為澳門元1,000元 ;
MPay之付款上限為澳門元20,000元。
審批所需時間
十個工作日
備註/申請須知
- 對於仍處於有效期內的規劃條件圖,申請人可申請規劃條件圖之認證文件。
- 規劃條件圖之認證文件的有效期仍以規劃條件圖發出之日起計兩年。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沒有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 短訊通知、親臨領取。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的文件:
- 收據。
表格下載
城市環境
城市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