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例
- 設立海員登記制度 - 第12/99/M號法令〔1999年 3月 22日《澳門政府公報》第 12期第一組〕
- 訂定海員登記申請書須附同之文件及組成海員登記紀錄之資料 - 第116/99/M號訓令〔1999年 4月 19日《澳門政府公報》第 16期第一組〕
- 規範海員證之發出、附註、更改、更正、更換及其式樣 - 第117/99/M號訓令〔1999年 4月 19日《澳門政府公報》第 16期第一組〕
- 核准海員為進入每一專業級別所要求之課程、考試及見習制度及向海員發出證書及證明之制度 - 第333/99/M號訓令〔1999年 9月 13日《澳門政府公報》第 37期第一組〕
- 規範有關商船及漁船之海員受僱及在船員冊中作登記,以及受聘在船上工作之事宜 - 第97/99/M號訓令〔1999年 4月 6日《澳門政府公報》第 14期第一組〕
- 規範有關在本地航行之商船及漁船之海員受僱及在船員冊中作登記,以及受聘在船上工作之事宜 - 第98/99/M號訓令〔1999年 4月 6日《澳門政府公報》第 14期第一組〕
- 透過第53/2016號行政命令廢止第97/99/M號訓令第六條第三款第98/99/M號訓令第五條第三款〔2016年 8月 22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 34期第一組〕
- 核准調整由澳門港務局提供服務及發出文件所徵收之手續費之總表──廢止七月十三日第90/SATOP/92號批示 - 第12/SATOP/96號批示〔1996年 1月 22日《澳門政府公報》第 4期第一組〕
- 重新公佈《印花稅規章》及其附件《印花稅繳稅總表》的全文 - 第87/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2021年06月23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 25期第一組副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