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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救援

召喚海上事故緊急救援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求助方式及提供資料

求助方式

求助人士可透過以下通訊方式聯絡澳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

  1. 國際海事甚高頻 (VHF) 無線電頻道 16 (156.800MHz)、10 (156.500MHz)
  2. 國際海事甚高頻數字選擇性呼叫 (VHF DSC)  MMSI:004530101
  3. 電話:(853) 2872 6766
  4. 傳真:(853) 2872 6769

求助時需提供的資料:

  1. 事件性質;
  2. 事發位置;
  3. 受災人員;
  4. 提供有助救援的資料(如:事件情況、聯絡電話等)。

費用

免費。

所需時間

在明確接到通知後5分鐘內進行召喚。(服務承諾)


資料提供:海事及水務局(DSAMA)

最後更新時間:2022-01-04 09:04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災害防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