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例
- (第88/99/M號法令《郵政服務》) 訂定在提供郵政服務,設置及使用郵政基礎設施時須遵守之一般原則 - 第88/99/M號法令 - [1999年11月29日《澳門政府公報》第48期第一組]
- (第441/99/M號訓令《郵政函件公共服務規章》) 經第441/99/M號訓令核准的《郵政函件公共服務規章》- [1999年11月29日《澳門政府公報》第48期第一組]
- (第449/99/M號訓令《郵箱規章》) 經第330/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及第187/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第449/99/M號訓令核准的《郵箱規章》- [1999年11月29日《澳門政府公報》第48期第一組]
- (第62/2005號行政命令《郵政服務收費及罰款總表》) 經第62/2005號行政命令核准的《郵政服務收費及罰款總表》- [2005年12月26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52期第一組]
- 經第33/2009號行政命令修改的第62/2005號行政命令核准的《郵政服務收費及罰款總表》- [2009年7月20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29期第一組]
- 經第91/2010號行政命令修改的第62/2005號行政命令核准的《郵政服務收費及罰款總表》- [2010年9月20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38期第一組]
- 經第32/2013號行政命令修改的第62/2005號行政命令核准的《郵政服務收費及罰款總表》- [2013年6月24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26期第一組]
- 經第24/2014號行政命令修改的第62/2005號行政命令核准的《郵政服務收費及罰款總表》- [2014年5月26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21期第一組]
- 經第81/2019號行政命令修改《郵政服務收費及罰款總表》- [2019年4月29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17期第一組]
- 經第68/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第441/99/M號訓令核准的《郵政函件公共服務規章》第25條 – [2019年4月29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17期第一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