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例
- 訂定在提供郵政服務,設置及使用郵政基礎設施時須遵守之一般原則 - 第88/99/M號法令〔1999年 11月 29日《澳門政府公報》第 48期第一組〕
- 核准《郵資憑證規章》 - 第444/99/M號訓令〔1999年 11月 29日《澳門政府公報》第 48期第一組〕
- 核准《免付回郵郵資公共服務規章》- 第447/99/M號訓令〔1999年 11月 29日《澳門政府公報》第 48期第一組〕
- 核准《郵政服務收費及罰款總表》- 第62/2005號行政命令〔2005年 12月 26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 52期第一組〕
- 透過第33/2009號行政命令在《郵政服務收費及罰款總表》內增加一服務〔2009年 7月 20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 29期第一組〕
- 透過第91/2010號行政命令修改郵政服務收費及罰款總表〔2010年 9月 20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 38期第一組〕
- 透過第32/2013號行政命令在第62/2005號行政命令核准《郵政服務收費及罰款總表》內增加標題〔2013年 6月 24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 26期第一組〕
- 透過第24/2014號行政命令修改《郵政服務收費及罰款總表》〔2014年 5月 26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 21期第一組〕
- 經第81/2019號行政命令修改《郵政服務收費及罰款總表》- [2019年4月29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17期第一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