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例
- 訂定在提供郵政服務,設置及使用郵政基礎設施時須遵守之一般原則 - 第88/99/M號法令〔1999年11月29日《澳門政府公報》第48期第一組〕
- 核准《特快專遞(EMS)公共服務規章》 - 第448/99/M號訓令〔1999年11月29日《澳門政府公報》第48期第一組〕
- 透過第540/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經十一月二十九日第448/99/M號訓令核准的《特快專遞公共服務規章》第七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三條 - 第540/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2016年1月11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2期第一組〕
- 核准《郵政服務收費及罰款總表》 - 第62/2005號行政命令〔2005年12月26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52期第一組〕
- 透過第33/2009號行政命令在《郵政服務收費及罰款總表》內增加一服務 - 第33/2009號行政命令〔2009年7月20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29期第一組〕
- 透過第91/2010號行政命令修改郵政服務收費及罰款總表 - 第91/2010號行政命令〔2010年9月20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38期第一組〕
- 透過第32/2013號行政命令在第62/2005號行政命令核准《郵政服務收費及罰款總表》內增加標題 - 第32/2013號行政命令〔2013年6月24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26期第一組〕
- 透過第24/2014號行政命令修改《郵政服務收費及罰款總表》 - 第24/2014號行政命令〔2014年5月26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21期第一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