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需前往辦理地點遞交:
- “無線電操作員執照”表格;(表格分兩部份:RAD-14可於辦理地點免費索取或於郵電局網頁下載,而RAD- 43需於辦理地點免費索取)
- “受禁止之無線電通訊”承諾聲明書;(可於辦理地點索取式樣)
- 出示業餘無線電操作員的考核合格通知書或同等資格證明書(倘有);
- 澳門居民身份證影印本(須出示正本)或遞交其鑑證副本;
- 1吋半彩色近照 2張;
- 刑事紀錄證明書正本。[向身份證明局提出申請時,可要求由該局直接送交郵電局。]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 郵電局-電信資源管理處
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11號至11號D郵政大樓8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1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澳門幣 50元
審批所需時間
交齊所需文件後起計 4個工作日。(服務承諾)
備註/申請須知
- 繳費地點:郵電局 - 郵政儲金局。
- 繳費期限:按照繳費通知書上所述的期限。
- 繳費形式:可以現金、支票、本票或網上(倘適用)繳付;若以支票或本票繳付,抬頭為“郵電局”。
相關規範或要求
請參閱相關法例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經電話、電郵或信函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親臨領取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或遞交的文件: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就業
人員資格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