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需前往辦理地點遞交:
- “無線電操作員執照續期”表格;(表格分兩部分:RAD-13可於辦理地點免費索取或於郵電局網頁下載,而RAD-43需於辦理地點免費索取。)
- 1吋半彩色近照 2張;
- 出示有效的“政府許可(無線電通訊網或站的設立)” ,或提供最近 5年內所操作的一個或多個業餘電台的日誌摘錄。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 郵電局-電信資源管理處
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11號至11號D郵政大樓8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1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澳門幣 30元
審批所需時間
交齊所需文件後起計 4個工作日。(服務承諾)
備註/申請須知
- 繳費地點:郵電局 - 郵政儲金局。
- 繳費期限:按照繳費通知書上所述的期限。
- 繳費形式:可以現金、支票、本票或網上(倘適用)繳付;若以支票或本票繳付,抬頭為“郵電局”。
相關規範或要求:
請參閱相關法例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經電話、電郵或信函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親臨領取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或遞交的文件: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就業
人員資格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