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方式:
可透過信函、電郵、電話、傳真或親身前往辦理地點提出申請。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 郵電局 – 標準及技術處
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11號-11號D郵政大樓8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 52 號 1 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立案後起計 5個工作日內電話回覆查處情況。(服務承諾)
備註/申請須知
倘有需要,郵電局會向申請人要求提交額外或補充資料。
相關規範或要求
請參閱相關法例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經電話、電郵或信函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調查完成後,郵電局會將調查及跟進結果經電話、電郵、信函或傳真方式回覆申請人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或遞交的文件:不適用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