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需遞交:
- “加封 / 拆封”表格(格式 RAD-19) ;(表格可於辦理地點免費索取,如申請人為公司,須由有權限之代表簽署)
- “更改”表格(格式 RAD-5、6及8);(表格可於辦理地點免費索取,如申請人為公司,須由有權限之代表簽署。如加封的設備須以另一新設備替換,則須填寫“更改”表格,否則申請人可自行撰寫信函取消被加封設備的站准照,以代替“更改”表格)
- 擬加封或拆封的無線電通訊設備。(要求郵電局派人前往現場為設備加封或拆封除外,但需於“加封 / 拆封”表格中註明)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郵電局-電信資源管理處
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11號至11號D郵政大樓8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 更改申請書的分析 :澳門幣 150元;
- 政府許可的發出 :澳門幣 60元;(因加封或拆封設備而引致設備數量的增加或減少,則需要重新發出政府許可及繳付相關費用。)
- 加封或拆封(每部設備):
- 要求郵電局派人前往現場為設備加封或拆封:澳門幣 100元;
- 申請人帶同設備送交郵電局進行加封或拆封:澳門幣 50元。
審批所需時間
交齊所需文件及需加封或拆封的無線電通訊設備後起計 10個工作日。(服務承諾)
備註/申請須知
- 繳費地點:郵電局 - 郵政儲金局。
- 繳費期限:按照繳費通知書上所述的期限。
- 繳費形式:可以現金、支票、本票或網上(倘適用)繳付;若以支票或本票繳付,抬頭為“郵電局”。
- 若要求郵電局派人前往現場為設備加封或拆封,則以申請人通知該局設備已在現場,並可派人前往進行加封或拆封的日期後起計。
相關規範或要求
請參閱相關法例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經電話、電郵或信函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親臨領取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或遞交的文件: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及/或公司蓋章
創業及營商
產品、物品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