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擬建立及操作衛星電視廣播電訊系統及提供衛星電視廣播電訊服務;或建立太空或衛星電訊系統及提供太空或衛星電訊服務的實體,其必須按照第3/98/M號法令的規定領有准照,並須根據准照的規定來建立及操作有關系統或提供有關服務。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證明具有適當之技術、經濟及財政能力,且住所及實際行政管理地均在澳門之電信企業。
服務結果
按個案處理,郵電局會將申請結果經信函回覆申請人。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郵電局
通訊地址:澳門議事亭前地郵電局總部大樓一樓(郵電局-電信)
電話:(853)8396 8851
傳真:(853)2833 6603
網址:http://telecommunications.ctt.gov.mo
創業及營商
牌照/准照(場所及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