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申請方式:可透過信函、電郵或親身前往辦理地點提交申請。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 申請書;(由申請人自行撰寫,並須由有權限之代表簽署。)
- 申請書須附同以下資料:
- 詳細的服務描述;
- 服務對象;
- 服務收費的模式及價格;
- 服務成本;
- 服務的技術實現圖(適用於新推出之服務,需提供使用的技術系統配置、接駁方法和所需設備);
- 申請人認為對於審議其申請或修改具重要性的其他資料。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郵電局
地址:澳門議事亭前地郵電局總部大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有關電信服務收費的審批由郵電局作出,而有關決定於接獲申請之日或收齊所需的額外資料之日起計90日內作出。
備註/申請須知
倘有需要,郵電局會向申請實體要求提交額外或補充資料。
相關規範或要求
請參閱相關法例。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經電話、電郵或信函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郵電局會將申請結果經公函通知申請實體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或遞交的文件:不適用
創業及營商
產品、物品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