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經濟房屋目的是協助具特定收入水平及財產的本澳居民解決住房問題,與促進符合本澳居民的實際需要及購買力的房屋供應。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符合經第200/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的經第11/2015號法律及第13/2020號法律修改的第10/2011號法律《經濟房屋法》之申請條件。
服務結果
根據房屋供應情況,按序向合資格申請人分配單位。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房屋局
通訊地址:澳門鴨涌馬路220號青葱大廈地下L舖
電話:(853)2859 4875
傳真:(853)2830 5909
微信:IHM_Mac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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