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不限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 填寫社會房屋一般項目申請表
- 承租人的死亡證明文件正本及影印本(適用於因承租人死亡由他人代為辦理)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房屋局
地址:澳門鴨涌馬路220號青葱大廈地下L舖
電話:(853)2859 4875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 9:00 ~ 18:00(公眾假期及豁免上班除外)
房屋局離島辦事處
地址:澳門氹仔湛江街 66 – 68號湖畔大廈 1樓 D
電話:(853)2859 4875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 9:00 ~ 18:00(公眾假期及豁免上班除外)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
電話:(853)2845 1515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9:00 ~ 18:00(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電話:(853)2842 1212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9:00 ~ 18:00(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3個工作日內跟進處理
備註/申請須知
申請必須由社會房屋承租人提出(如承租人死亡,則可由其配偶或直系親屬代為辦理)
相關規範或要求
退還房屋時,須妥善清理屋內雜物。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親臨或致電房屋局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不適用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或遞交的文件:不適用
住房
公共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