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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准照(場所及活動)

房地產中介業務

常見問題

  1. 房屋局和勞工事務局在房地產中介業務中負責管理哪些範疇?

1. 房屋局和勞工事務局在房地產中介業務中負責管理哪些範疇?

根據第4/2013號行政法規的規定,房屋局為具房地產中介範疇職責的主管實體,負責「房地產經紀准照」的發給和續發,而根據第16/2012號法律第12條規定,申請房地產經紀准照的其中一個從業要件為須通過由主管實體舉辦的房地產中介業務職業技能鑒定,而有關技能鑒定的舉辦是由勞工事務局負責。因此,勞工事務局在房地產經紀准照發給中的角色僅為協助當中有關房地產經紀的技能鑒定,工作包括房地產經紀技能測試的安排、監考、發出房地產經紀技能證明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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