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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駕駛執照

駕駛考試-特別駕駛考試


如何辦理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欲考取特別駕駛許可證。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 填妥表格第一號 – 駕駛考試申請書(可於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諮詢櫃檯索取或於交通事務局網頁下載)
2. 車輛駕駛員體格及健康證明書正本
3. 澳門特別行政區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有效合法逗留證明文件清晰影印本1張
4. 一吋半近照4張(彩色白底)
5. 有效內地駕駛執照或其他國家或地區發出有效駕駛執照清晰影印本1張

必須出示文件:
1. 澳門特別行政區有效居民身份證 或 澳門特別行政區有效合法逗留證明文件正本
2. 有效內地駕駛執照或其他國家或地區發出有效駕駛執照正本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服務專區
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 33號地下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電郵 : info@dsat.gov.mo


費用

費用(或稅項):根據第 525/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交通事務局費用及價金表》刊登於2016年12月31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一組-特刊)。

表格費用:無須繳付表格費用

印花稅:無須繳付印花稅

保證金: 無須繳付保證金


付款方式

詳情請參閱 https://www.dsat.gov.mo/dsat/subpage.aspx?a_id=1678673043


備註事項/申請須知

  1. 申請人擬報考的車輛類別應等同或類同其持有的 駕駛執照上所標註者,且非持有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 證的申請人僅得報考輕型汽車、重型摩托車及輕型摩托車 的車輛類別。
  2. 當申請人持有的駕駛執照並非以中文、葡文英文或法文制定,則應附同澳門特別行政區其中一種正式語文的譯本。
  3. 持有有效學習駕駛准照的申請人,只可分別在教練員或考核員的陪同下,於許可學習駕駛或進行駕駛考試的公共道路上駕駛,且必須使用教練車輛。
  4. 親臨辦理服務人士可使用一戶通我的照片的證件照 (自拍攝日期起計12個月或以內的),對於未符合條件的照片,本局可要求補交。
  5. 倘在衛生局轄下衛生中心、工人醫療所、鏡湖醫院、科大醫院、銀葵醫院完成辦理車輛駕駛員體格及健康證明書後,辦理服務時無須提交實體證明書。
  6. 倘申請人有個人身份資料更改,需先行辦妥資料更新手續,然後再提交所需之項目申請。

相關規範或要求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版本:05/10/2023


資料提供:交通事務局(DSAT)

最後更新時間:2024-10-22 09:43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