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首次申請:總部設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司在澳門的合法代表,可因工作需要,代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簽發駕駛證之內地駕駛員申請發證。
續期:已獲簽發之特別駕駛執照有效期將屆滿,且仍維持勞資關係者。
補領:遺失有效之特別駕駛執照者必須親往上述辦理地點辦理報失手續。
取消:不受僱於所屬工作單位之特別駕駛執照持有者。
申請特別駕駛執照認證繕本:特別駕駛執照之持有人。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交通事務局
電話:(853)8866 6363(交通事務專線)
傳真:(853)2875 0626
交通安全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