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時須遞交下列文件:
- 原屬駕駛學校之聲明書;
- 新聘用之駕駛學校之聲明書;
- 申請書(表格第3號A)(可於辦理地點索取或於交通事務局網頁下載);
- 教練員准照正本;
- 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清晰影印本 1張(並出示正本);
- 背景為白色的一吋半彩色正面免冠近照 1張。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1.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服務專區
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
電郵 : info@dsat.gov.mo
2.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
3.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費用
申請費用:澳門元400圓。
加快費用:澳門元 400圓。
付款方式
詳情請參閱 https://www.dsat.gov.mo/dsat/subpage.aspx?a_id=1678673043
審批所需時間
視乎情況而定。
附註:申請「加快」的情況將於 8個工作日內完成。
備註/申請須知
- 按照《道路交通規章》之規定,必須由遞交申請書日起計 90日內補交欠缺文件,否則須重新辦理申請及繳交相應費用。
- 倘申請人有個人身份資料更改,需先行辦妥資料更新手續,然後再提交所需之項目申請。
- 市民只要於辦理申請時,提供正確的流動電話號碼,待能領取證件 / 文件時,交通事務局均會向申請者發出短訊,通知前來領取證件 / 文件。
- 「加快」申請必須在辦理服務時提出,不接納申請後提出「加快」的申請。
- 親臨辦理服務人士可使用一戶通我的照片的證件照 (有效期自拍攝日期起計12個月或以內),對於未符合條件的照片,本局可要求補交。
相關規範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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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就業
人員資格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