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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時須遞交下列文件:

  1. 申請書(表格第3號A);(可於辦理地點索取或於交通事務局網頁下載)
  2. 遺失 / 被竊聲明書(可於上述辦理地點索取);
  3. 背景為白色的一吋半彩色正面免冠近照 1張;
  4. 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清晰影印本 1張(並出示正本)。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服務專區
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電郵 : info@dsat.gov.mo


費用

申請費用:澳門元 400圓。

加快費用:澳門元 400圓。


付款方式

詳情請參閱 https://www.dsat.gov.mo/dsat/subpage.aspx?a_id=1678673043


審批所需時間

視乎情況而定。

附註:申請「加快」的情況將於 5個工作日內完成。


備註/申請須知

  1. 按照《道路交通規章》之規定,必須由遞交申請書日起計 90日內補交欠缺文件,否則須重新辦理申請及繳交相應費用。
  2. 倘申請人有個人身份資料更改,需先行辦妥資料更新手續,然後再提交所需之項目申請。
  3. 市民只要於辦理申請時,提供正確的流動電話號碼,待能領取證件 / 文件時,交通事務局均會向申請者發出短訊,通知前來領取證件 / 文件。
  4. 「加快」申請必須在辦理服務時提出,不接納申請後提出「加快」的申請。
  5. 親臨辦理服務人士可使用一戶通我的照片的證件照 (有效期自拍攝日期起計12個月或以內),對於未符合條件的照片,本局可要求補交。

相關規範或要求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資料提供:交通事務局(DSAT)

最後更新時間:2024-01-22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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