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時須遞交下列文件:
- 取消駕駛教練員准照聲明書(需自行撰寫);
- 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清晰影印本 1張(並出示正本)。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1.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服務專區
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
電郵 : info@dsat.gov.mo
2.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
3.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費用
申請費用:免費。
加快費用:澳門幣 400元。
付款方式
詳情請參閱 https://www.dsat.gov.mo/dsat/subpage.aspx?a_id=1678673043
審批所需時間
視乎情況而定。
附註:申請「加快」的情況將於 5個工作日內完成。
備註/申請須知
- 已取消駕駛教練員准照,須重新報讀駕駛教練員培訓課程且合格後,方獲發證。
- 倘申請人有個人身份資料更改,需先行辦妥資料更新手續,然後再提交所需之項目申請。
- 「加快」申請必須在辦理服務時提出,不接納申請後提出「加快」的申請。
相關規範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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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就業
人員資格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