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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簡介
服務內容:為已取得EX牌車輛辦理車輛註冊申請
服務對象:車輛所有人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取得EX牌後10日內申請註冊檢驗
- 倘需將所購買或舊車之車輛註冊號碼轉移到新車上,必須於申請車輛註冊前提出申請及繳納相關費用,詳情請參閱“申請轉移車輛註冊號碼”手續。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 櫃檯辦理:(馬交石服務專區須先預約)
- 表格第二號(002/DDAVC)
- 輕型重型摩托車規格資料(023/DV)(適用於摩托車)
- 輕型重型汽車規格資料(024/DV)(適用於汽車)
- 掛車或半掛車規格資料(025/DV)(適用於掛車或半掛車)
- 車輛所有人身份證明文件清晰影印本1張
- 進口准照正本(表格“E”聯或電子報關表格)
- 豁免繳付車輛使用牌照稅證明文件(適用於申請豁免繳付車輛使用牌照稅)
- 融資租賃合同清晰影印本1張(適用於車輛以融資租賃方式取得)
註:
- 倘車輛需更改特徵,可一併申請特別檢驗,詳情請參閱“特別檢驗-申請”手續。
- 新車檢驗:必須至少提前一天網上預約驗車
按此進入「網上預約驗車」
- 新車輛完成檢驗及註冊後,須於5個工作日內繳納車輛使用牌照稅。
如新車輛的試驗車牌申請日期為 11月 1日至 12月 31日期間,則可豁免繳付當年的車輛使用牌照稅。
新車檢驗通過後仍可使用有效的EX牌至該牌有效期屆滿,但倘新車通過檢驗後已繳納車輛使用牌照稅,相關車輛將必須替換車輛註冊號牌(俗稱黑牌)方可在公共道路上使用、行駛及停泊。
根據《道路交通法》第一百四十條二款(二)項規定,任何人如尚未繳付因觸犯本法律或其他補充法規的行政違法行為而應負責繳付的罰款,且有關處罰決定已轉為不可申訴的決定,則在清繳罰款之前,不得以其名義為其他車輛進行註冊。
- 汽車完成註冊後,使用商社通向商業及動產登記局提交「汽車所有權首次登記」申請,詳情請參閱https://www.gov.mo/zh-hant/services/ps-1061/。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 櫃檯辦理:
1. 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服務專區(須先預約)
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
2. (路氹城)汽車檢驗中心
地址:路氹城駕駛學習暨考試中心側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註:中午照常辦公。
- 新車檢驗:
1. 汽車、掛車及半掛車:(路氹城)汽車檢驗中心
地址:路氹城駕駛學習暨考試中心側
2. 摩托車:澳門摩托車檢驗中心
地址:黑沙灣勞動節大馬路污水處理站停車場地下
完成車輛檢驗及合格者可即時在現場繳納車輛使用牌照稅
檢驗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中午1時(公眾假期及豁免上班除外)
費用
- 輕型摩托車:澳門元 3,600圓
- 重型摩托車:澳門元 4,400圓
- 輕型汽車:澳門元 9,600圓
- 重型汽車 / 工業機器車:澳門元10,800圓
- 掛車 / 半掛車:澳門元 5,400圓
註:根據現行《交通事務局費用及價金表》
付款方式
詳情請參閱 https://www.dsat.gov.mo/dsat/subpage.aspx?a_id=1678673043
審批所需時間
無需審批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網上、親臨、電話、電郵、傳真等途徑
領取的服務結果及方式:到馬交石服務專區領取車輛登記摺
領取服務結果所需文件:領取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及車輛代替登記摺憑證正本;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亦可透過一戶通以電子方式出示
查詢途徑
通訊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
電話:(853)8866 6363(交通事務專線)
傳真:(853)2875 0626
電郵:info@dsat.gov.mo
網址:www.dsat.gov.mo
版本:01/02/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