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服務對象與申請資格
欲取消車輛登記申請之人士。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必須遞交文件:
- 由車主或代理公司代表發出要求取消信函。
- 申請試驗車牌第048/DDAVC/DV表格正本 (可在交通事務局免費索取)。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馬交石服務專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註:中午照常辦公。
費用
無須繳付申請費用
表格費用:無須繳付表格費用
印花稅:無須繳付印花稅
無須繳付保證金
審批所需時間
按個別情況而定
備註/申請須知
- 進口准照正本(經濟局表格‘E’聯)將於取消時一併退回;
- 倘要求退回已繳之車輛登記費用,須由上級決定。
相關規範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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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創業及營商
產品、物品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