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服務對象與申請資格
欲取消車輛註冊申請之人士。
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櫃檯辦理:(須先預約)
1. 由車主或代理公司代表發出要求取消信函;
2. 保養良好之試驗車牌。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櫃檯辦理:(須先預約)
馬交石服務專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註:中午照常辦公。
費用
無須繳付申請費用
表格費用:無須繳付表格費用
印花稅:無須繳付印花稅
無須繳付保證金
審批所需時間
按個別情況而定
備註/申請須知
1. 進口准照正本(經濟及科技發展局表格‘E’聯)將於取消時一併退回;
2. 倘要求退回已繳之車輛註冊費用,須另作審批。
相關規範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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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創業及營商
產品、物品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