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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的登記

車輛的註銷-復原使用


服務簡介

服務對象與申請資格:

須復原已被註銷的車牌編號之車輛所有人。

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櫃檯辦理:(須先預約

1. 表格第2號
2. 車輛所有人身份證明文件清晰影印本1張;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確認( 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亦可透過一戶通以電子方式出示);
3. 具充分理由的申請信函;
4. 試驗車牌申請表(第044/DV號表格);
5. 車輛登記摺正本。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櫃檯辦理:(須先預約

  1. 馬交石服務專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
  2.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一樓I區(僅代收申請信函)
  3.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僅代收申請信函)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註:中午照常辦公。

查詢方式:

交通事務專線:8866 6363


費用

費用(或稅項):

試驗號牌費用:澳門元900圓(每15天計算)
輕型摩托車:澳門元3,600圓
重型摩托車:澳門元4,400圓
輕型汽車:澳門元9,600圓
重型汽車/工業機器:澳門元10,800圓
掛車/半掛車:澳門元5,400圓


付款方式

詳情請參閱 https://www.dsat.gov.mo/dsat/subpage.aspx?a_id=1678673043


審批所需時間

按個別情況而定


備註事項

過程與申請試驗車牌和車輛登記程序相同,其車牌編號將重用舊有編號除非另作申請才會抽籤另一新編號。


版本:01/02/2024


資料提供:交通事務局(DSAT)

最後更新時間:2024-02-01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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