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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底盤及新發動機的進口聲明書

申請


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獲發聲明書前,必須遞交以下文件以便取得汽車檢驗中心之技術意見:

1.       申請信函

2.       提交損壞發動機相片或損壞馬達檢驗報告

3.       提交新發動機或馬達技術資料及相片

4.       個人身份申請須提供身份證明文件清晰影印本1張(出示正本,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亦可透過一戶通以電子方式出示)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櫃檯辦理

1.       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服務專區

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

2.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一樓I區

3.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4.  (路氹城)汽車檢驗中心

地址:路氹城駕駛學習暨考試中心側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註:中午照常辦公。


費用

澳門元 120圓


付款方式

詳情請參閱 https://www.dsat.gov.mo/dsat/subpage.aspx?a_id=1678673043


審批所需時間

15個工作日內發出進口聲明書。(服務承諾)

註:以收齊文件日起計。


備註/申請須知


相關規範或要求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途徑

通訊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
電話:(853)8866 6363(交通事務專線)
傳真:(853)2875 0626
電郵:info@dsat.gov.mo
網址:www.dsat.gov.mo


資料提供:交通事務局(DSAT)

最後更新時間:2024-11-11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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