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櫃檯辦理:(須先預約)
- 工業機械
1. 申請信函;
2. 設備相片;
3. 財政局營業稅單 M/8或 M/1;
4. 由來源地有權限實體發出之機械或機器良好技術操作的聲明書(該聲明書之發出日期至進口日期須少於 6個月);
5. 進出口申報單(可在印務局或政府資訊中心購買,詳情參閱售賣政府刊物及印刷品)或電子報關表格(於辦理電子報關手續後自行列印)影印本;
6. 合同副本或獲工程定作人判給的工程判給聲明書;
7. 指明工地的位置;
8. 申請人倘被要求時,提交與申請相關證明資料。
- 舊發動機
1. 申請信函;
2. 進出口申報單(可在印務局或政府資訊中心購買,詳情參閱售賣政府刊物及印刷品)或電子報關表格(於辦理電子報關手續後自行列印)影印本;
3. 申請人倘被要求時,提交與申請相關證明資料。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櫃檯辦理:(須先預約)
1. 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服務專區
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
2.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1樓 I區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
3.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6時
註:中午照常辦公
費用
澳門元 120圓
付款方式
詳情請參閱 https://www.dsat.gov.mo/dsat/subpage.aspx?a_id=1678673043
審批所需時間
15個工作日內發出進口聲明書。(服務承諾)
附註:以收齊文件日起計。
備註/申請須知
—
相關規範或要求
—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
查詢途徑
通訊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
電話:(853)8866 6363(交通事務專線)
傳真:(853)2875 0626
電郵:info@dsat.gov.mo
網址:www.dsat.gov.mo
創業及營商
進出口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