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服務內容
根據《道路交通規章》第五十條,在指定條件下特定車輛須接受強制性年度檢驗
服務對象
需為車輛進行強制性年度檢驗之車輛所有人或代辦人
如何辦理
- 按此進入「查詢車輛檢驗日期」
- 網上預約驗車
1. “一戶通”網站(按此登入選取部門-交通事務局)或 “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下載):
車輛所有人:
1) 以“一戶通”(個人)帳戶登入
2) 選擇已綁定“我的車輛”
3) 預約驗車
非車輛所有人:
1) 以“一戶通”(個人)帳戶登入
2) 在「服務」選擇「部門—交通事務局」
3) 預約驗車
2. 按此進入交通事務局網站「網上預約驗車」
- 驗車時須出示正本文件
- 車輛所有人或代辦人身份證明文件; 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亦可透過一戶通以電子方式出示
- 可透過一戶通以電子方式出示,或透過紙質方式出示車輛有效之投保證明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櫃檯辦理 :
1. (路氹城)汽車檢驗中心
地址:路氹城駕駛學習暨考試中心側
2. 澳門摩托車檢驗中心
地址:黑沙環勞動節大馬路污水處理站停車場地下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註:中午照常辦公。
費用
- 於交通事務局訂定日期內:
(1) 重型汽車或工業機器車:澳門元 350圓
(2) 私人用途之輕型汽車:澳門元 500圓
(3) 職業用途之輕型汽車(包括教練車、的士、自駕之輕型出租汽車、貨車及客貨車):澳門元 350圓
(4) 私人用途之輕型或重型摩托車:澳門元 300圓
(5) 職業用途之輕型或重型摩托車(包括輕型及重型摩托車之教練車、貨車及自駕之輕型及重型出租摩托車):澳門元 250圓
(6) 掛車或半掛車:澳門元 350圓
(7) 三輪車:豁免檢驗費用
2. 在原定期限以外:澳門元 2,000圓
3. 到場作實地檢驗的附加費(每一機動車輛):澳門元 1,000圓
4. 申請提前或延遲檢驗的附加費(每一機動車輛):澳門元 400圓
註:根據現行《交通事務局費用及價金表》
付款方式
詳情請參閱 https://www.dsat.gov.mo/dsat/subpage.aspx?a_id=1678673043
審批所需時間
1個工作日內完成檢驗 (服務承諾) ;
註:上述服務質量指標以收齊文件、車輛作實物檢驗日起計。
備註/申請須知
- 檢驗必須透過「一戶通」或交通事務局網站「網上預約驗車」系統在本局訂定限期內進行預約,有關車輛檢驗流程可參閱本局網頁:驗車流程(汽車)、驗車流程(摩托車);
- 呼籲車輛所有人盡早為受檢車輛預約,若因未有預約而導致未能於驗車期內進場候檢,將視為逾期驗車個案處理,車輛所有人需繳交逾期驗車附加費用;
- 若該車輛不能依期出席檢驗,應於檢驗日期之前提出申請更改檢驗日期,並按《交通事務局費用及價金表》繳付申請提前或延遲檢驗的相關費用;
- 車輛於檢驗中倘發現載於登記摺之特徵有所改變或應有權限當局要求,或因車輛檢驗不合格,須申請特別檢驗;
- 車輛於檢驗中若發現有8項或以上缺點類型一,或有1項或以上缺點類型二(缺點類型二是不直接影響車輛安全條件但必須糾正的缺點),車輛需於訂定期限內送交複驗,這一次檢驗是免費的。若經上述免費檢驗後,車輛仍有缺點或不規則情況,應在期限內將車輛送交特別檢驗,並繳納有關費用;
- 如車輛檢驗不合格之原因涉及主體結構的損毀,且車主有意繼續使用該車輛,則車輛在特別檢驗前,車主須向本局汽車檢驗中心提交對車輛主體結構的維修方案,維修方案內應至少包括以下文件:
- 詳細的維修方法說明;
- 載明維修方案的圖則;
- 所使用設備及材料的說明清單;
- 由負責安裝及建造項目的實體就該項目技術規格的安全性所發出的責任聲明書。
- 車輛倘未能在訂定檢驗期間內送交檢驗,車輛所有人可於該期限屆滿後緊接的10個連續日提出申請並提供解釋原因(可填寫表格097/DV),如獲接受不視為逾期檢驗;如未提出申請或該原因不獲接納,須按《交通事務局費用及價金表》繳付相關逾期檢驗的費用;
- 車輛倘定期檢驗逾期,在按規定可被當局取消註冊的限期前,仍可透過「一戶通」或交通事務局網站「網上預約驗車」系統預約前往驗車中心進行檢驗,並須在檢驗當日到場後按照現行《交通事務局費用及價金表》繳交檢驗及逾期費用。車輛倘超過限期仍未完成檢驗將被取消註冊。(上述限期可通過「查詢車輛資料」網頁及「一戶通」我的車輛查詢)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親臨、電話、電郵、傳真等途徑
查詢途徑
通訊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
電話:(853)8866 6363(交通事務專線)
傳真:(853)2875 0626
電郵:info@dsat.gov.mo
網址:www.dsat.gov.mo
版本:25/1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