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 填妥格式 072/DV表格(可在辦理地點免費索取),;
- 買賣雙方的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並出示正本);
- 車輛登記摺影印本;
- 車輛物業登記證(即汽車所有權登記憑證,俗稱車契)影印本;
- 的士營業執照正本。
必須出示文件
出示買賣雙方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服務專區
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費用
轉移費用澳門元 20,000圓
付款方式
詳情請參閱 https://www.dsat.gov.mo/dsat/subpage.aspx?a_id=1678673043
審批所需時間
齊備文件後將儘快處理。
備註/申請須知
- 執照的轉移或以任何方式為執照設定負擔,應自簽署有關文件之日起10日內通知交通事務局,違者將科處澳門幣6,000元之罰款。
- 市民只要於辦理申請時,提供正確的流動電話號碼,待能領取證件 / 文件時,交通事務局均會向申請者發出短訊,通知前來領取證件 / 文件。
- 倘申請人多於5位時,申請表格可到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索取。
相關規範或要求
—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
創業及營商
牌照/准照(場所及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