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服務內容
1. 持有紙本的士駕駛員證更換為電子的士駕駛員證。
2. 更改姓名或需更新的士駕駛員證照片。
註1:欲從事的士客運業務,必須持有有效電子的士駕駛員證。
註2﹕如的士駕駛員證沒有損毀但不能正常使用,請親臨辦理。
註3﹕如需更改姓名須先親臨辦理更改駕駛執照資料。
服務對象
需要更換電子的士駕駛員證之人士。
如何辦理
辦理方式
1. 一戶通辦理
2. 櫃檯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網上辦理
“一戶通”網站(按此登入選取部門 –交通事務局)或“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下載):
1. 以“一戶通”(個人)帳戶登入;
2. 申請時同意從身份證明局擷取澳門特別行政區有效居民身份證影印本影像;
3. 申請時使用“一戶通”我的照片的證件照(“一戶通”內的攝影商戶名單),詳情請瀏覽一戶通專題網站。
>櫃檯辦理(須先預約)
1. 的士駕駛員證申請書(088/DGT);
2. 近照1張(1.5吋彩色白底免冠)(相片規格);
3. 申請人之澳門居民身份證(出示正本,亦可透過一戶通以電子方式出示);
4. 申請人在用/持有之的士駕駛員證/專業工作證(的士)正本(出示)【於領證時需交還舊證】。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櫃檯辦理
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服務專區
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 33號地下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費用
1. 紙本的士駕駛員證更換電子的士駕駛員證:豁免
註:根據第3/2019號法律《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第三十四條第九款
2. 更改姓名、照片更新或更換損毀的電子的士駕駛員證:澳門元100圓
註:根據現行《交通事務局費用及價金表》
付款方式
詳情請參閱 https://www.dsat.gov.mo/dsat/subpage.aspx?a_id=1678673043
審批所需時間
7個工作日發出證件
備註事項/申請須知
1. 倘申請人有個人身份資料更改,需先行親臨交通事務局辦理資料更新手續,再提交申請。
2. “一戶通”我的照片的證件照,需掃描由攝影商戶提供的證件數碼相片回執二維碼,有效期自上傳日起計12個月或以內。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一戶通”我的辦事;交通事務局(親臨、電話、網址、電郵、傳真)等途徑。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必須本人親臨
領證地點:
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服務專區
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
領證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四 09:00 至 13:00 / 14:30 至 17:45
星期五 09:00 至 13:00 / 14:30 至 17:30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或遞交的文件:
申請人之澳門居民身份證(出示正本,亦可透過一戶通以電子方式出示)、收據(電郵收據或截圖/“一戶通”我的辦事截圖)及在用/持有的士駕駛員證正本。
註:前往交通事務局領取新證時需交還舊的士駕駛員證/專業工作證(的士)正本,倘未能提交,須遞交聲明書 (如遺失或被竊),表格由服務專區櫃檯提供。
查詢途徑
通訊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
電話:(853)8866 6363(交通事務專線)
傳真:(853)2875 0626
版本:19/0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