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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准照(場所及活動)

殘疾人士留用車位及車輛識別證

常見問題

  1. 已持有殘疾評估登記證,是否可申請劃設留用車位?
  2. 持有的殘疾人士車輛識別證,應在何時辦理續期手續?

1. 已持有殘疾評估登記證,是否可申請劃設留用車位?

現時於公共街道設置殘疾人士留用車位,目的為便利行動不便的駕駛者並顧及其停泊車輛時的實際需要,故本項服務僅考慮因肢體殘疾以致行動不便的駕駛者的申請。


2. 持有的殘疾人士車輛識別證,應在何時辦理續期手續?

識別證持有人可在有效期屆滿前2個月申請續期。因識別證的有效期會視乎識別證持有人提交的殘疾評估登記證、身份證明文件或澳門駕駛執照的有效期而定,故若識別證持有人的上述證照有效期已更新,續期時需提交已更新有效期的證照影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