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2018年 11月 26日至 2022年11月 25日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於提出申請時須遞交以下文件:(請同時細閱申請流程及所需文件)
- 《回收業設備及車輛資助計劃》申請表(格式十七);(可於辦理地點索取或於環保與節能基金網頁下載)範本
- 詢價文件(影印本)(每個申請項目最少3份);範本
- 報價單(正本或鑑證副本)(每個申請項目最少3份;除以書面方式說明的特殊情況外);範本
- 擬購買設備及車輛的產品資料(每個申請項目1份);
- 場所業務之工藝流程(針對沒有預設限制資助數量之設備);範本
- 安裝場所照片;
- 挖掘機的進出口申報單(影印本)範本(適用於申請挖掘機配件的資助項目,並安裝於申請人已擁有的挖掘機上之資助申請);
- 貨車的汽車登記摺(影印本)範本及所有權登記憑證(影印本)範本(適用於申請貨車配件的資助項目,並安裝於申請人已擁有的貨車上之資助申請);
- 安裝場所之營業稅申報表(M/1表格)(影印本);範本
- 從事資源廢料的回收、分類或資源化處理的業務滿一年的證明,如出售資源廢料或資源化產品之交易收據、合同或其他等同效力之證明文件(正本/鑑證副本);
- 申請人之法定代表的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 商業登記證明(正本/鑑證副本)(或於申請表內填妥申請人之商業及動產登記編號及簽署授權本基金及環境保護局為是次資助申請直接向商業及動產登記局查閱);
- 無結欠澳門特別行政區債務的證明(正本/鑑證副本)(或於申請表內簽署授權本基金及環境保護局為是次資助申請直接向財政局查閱);
- 申請資助車輛之使用要求及停泊條件聲明書 範本
申請人於獲批給資助後,須往環境保護局及遞交以下為發放資助款項所需文件:(請同時細閱申請流程及所需文件)
- 《已購買、安裝及使用獲批給資助的設備及車輛聲明及領取獲批給資助款項的責任聲明》(格式十九);(可於辦理地點索取或於環保與節能基金網頁下載)範本
- 銀行存摺(影印本)或銀行帳戶資料;範本
- 已安裝及使用的獲批給資助設備及車輛之照片;於獲批給資助的車輛上張貼識別資訊的具體要求
- 獲批給資助的挖掘機的進出口申報單(影印本)(倘適用);
- 獲批給資助車輛的所有權登記憑證(影印本)(倘適用);
- 獲批給資助車輛的汽車登記摺(影印本)(倘適用);
- 發票。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 環境保護局
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2號至36號電力公司大樓一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 申請人到臨遞交申請表,承諾由接收申請表起計每份申請表於20分鐘內完成接收。(服務承諾)
- 環保與節能基金自申請資料交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就批給資助與否作出決定以及將有關決定以書面方式通知申請人。
- 申請於審批結果完成後,承諾於10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相關結果。(服務承諾)
備註/申請須知
所有文件內容須真實無誤(包括申請表、報價單、設備之品牌及型號、安裝場所資料及相關之登記文件等)、且所提交的資料須清晰詳盡。
符合資助範圍及資助數量上限。
有足夠安裝空間(包括安裝面積及樓底高度)。
本局設有以下無障礙設施:
- 無障礙洗手間;
- 母乳餵哺室。
有需要人士可向本局人員提出需求。
相關規範或要求
詳情請參閱環保與節能基金網頁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申請人可致電本局環保熱線(853) 2876 2626 查詢有關申請個案之進度。
領取計劃結果的方式:資助款項將以銀行轉帳方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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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